在林同学和维权小组成员看来,该案最大的争议点与合同严守原则有关,即:在上海移动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提供电信服务义务时,能否收取停机期间的月度套餐费预付款。
根据合同约定,无论是最早的电信服务合同,还是后续的停机保号服务合约,双方均约定,月度套餐费预付款只有在林同学实际接受电信服务后,才能从预存余额中扣除。
但停机期间,上海移动未提供任何通信服务,那么依有偿合同的对价性特征,上海移动无权在林同学账户中扣除停机相应时段的预缴话费。
此外,即使存在类似“合约期内停机,按约定的最低承诺消费值继续收取”的定型化格式条款,但根据现有法律,该条款要么因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不成为合同内容,要么因不合理地加重原告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原告方主要权利而成为无效格式条款,总而言之,该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这一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电信运营商服务规范性的讨论。有人调侃道:“以后手机停机了,是不是还要给运营商发个‘请假条’啊?”也有人认真思考道:“运营商应该更加重视服务质量与客户体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这之后小通也是在各个媒体平台搜索了有关“停机收费”的帖子,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原来这样的情况不止一个人两个人!
从这位网友遭遇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是大几百的扣费了,这样的情况不乏有一呐!
不难看出,运营商停机仍收费的行为,确实困扰着很多消费者,早已引发大家的不满。
那么手机号停机后仍按月度套餐扣费,也就是说电话的基本通信功能服务已停止,收费却在继续,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停机不停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在知乎等平台,也有网友就此提出了质疑:
据了解,手机停机后,套餐费用仍会按月扣除是运营商的惯用做法。尽管手机服务已被暂停,但只要未进行注销,运营商即视为用户保留该号码,并有权继续扣费。
曾有运营商人员表示,用户未正式取消套餐就表示会继续使用,即便手机处于停机状态,也需支付费用。若用户选择取消,该号码可能会被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若未取消服务,用户需为占用资源付费。通常情况下,如果停机时间过长,运营商将自动回收号码并默认取消服务,但这可能会影响用户的信用记录。
就连小通身边也有朋友遭遇了这样的情况,至今未能解决,看了这位林同学的处理方法,我希望我的那位朋友可以参考一下,维护合法利益!
当时小通给我这位朋友推的是国家工信部投诉平台,没想到运营商在接到投诉后并未进行任何回电答复,这确实是让小通和我这位朋友感到心寒,起码说一下怎么解决处理,更何况这是国家工信部投诉平台!
除了林同学的案例外,最近还有一起电信诈骗事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位211女硕士在两周内被骗走了138万!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电信诈骗的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诱惑。
总的来说,无论是林同学的维权案例还是电信诈骗事件,都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这个信息纷繁复杂的时代,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被骗。
最后我想说:“运营商们,请你们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服务吧!别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了!”而对于我们广大消费者来说,也要学会勇敢维权,让那些不公平的条款无处遁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