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浅论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临清市残联 孙明明

 

 

内容提要:农村残疾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其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一致、内容相成、工作方式相通;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重义新农村建设的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贡献;将残疾人工作在融入新农村建设大局中有所创新,推动残疾人事业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残疾人工作,在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中推动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难点—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群体;

关系—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残疾人事业目标一致、内容相成、工作方式相通;

机遇—乘势而上,融入大局,推动残疾人事业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再上新水平。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注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途径,是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思路完整,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毫无疑义必将给农村广大残疾人带来福祉。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需要残疾人的参与,需要残疾人状况的改善,需要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和发展。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保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瓶颈”是能否带动农村残疾人跟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村残疾人作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应关注的特殊群体,其生存与发展状况,反映了社会文明程度、和谐状况及社会发展水平,将直接折射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简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得失。新农村建设,立足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却在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瓶颈”。“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就是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实际上就是要实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实现农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化、企业化,实现农村的城镇化,农民成为与城市居民具有平等身份的社会成员。”(注2)这就给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到残疾人这个社会最弱势群体当中,就会显现出更多的困难。一是农村残疾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其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根据调查表明,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低,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省残联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察实情、摸实底”大调研活动,我市总人口为70万多,其中,残疾人为36500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1%,平均每5个家庭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家庭,每20个人群中就有一名残疾人。作为县级市,90%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残疾人由于受残疾的制约,大多数人很难像健全人那样参加繁重的农业生产和劳务输出,这就决定了他们经济收入的有限性,加之有许多残疾人有着康复、特殊教育等特殊需求。这就要求他们在收入微薄的前提下,还要承担更多的经济支出,从而导致了众多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状态。我市有3000多户残疾人生活处于贫困状况,占全市贫困人口的70%。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抚赡养人对象的特困残疾人900名。二是农村残疾人居住条件差。全市有560户残疾人家庭居住在夏不遮雨冬不避风的危房之中,居住条件极其恶劣。三是农村残疾人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在科技、文化方面的素质相对较低。根新型农民的特点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如何将残疾人培养为新型农民,难度很大;四是农村残疾人在生产劳动方面的适应能力有限。残疾人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大都缺乏参与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生产劳动的能力。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是有科学文化知识、有农业生产技术、有经营管理头脑的新型农民,如何帮助残疾人增强在生产劳动中的适应能力,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难点;五是目前农村的残疾人工作明显滞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残疾人事业停滞不前,残疾人的状况得不到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一句空话。

二、发展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是体现社会公平、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同时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注3)可以说: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贡献。

(一)残疾人事业与新农村建设目标一致

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我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目标为:一是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二是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四是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五是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六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不难看出,残疾人事业的目标与新农村建设目标非常一致,同样都是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实现了,残疾人就会同其他农民一样,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残疾人事业的目标也就实现了。相反,如果残疾人事业的目标实现不了,那么,将会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的实现,就会拉“新农村建设”的“后腿”。

(二)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相成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涵盖了残疾人工作的内容,而残疾人工作的内容又是对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五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而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内容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劳动就业、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残疾人法制建设、残疾人宣传教育和社区残疾人工作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息息相关、点点相通,互相成全。如,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了,就能恢复和提高残疾人的劳动能力,残疾人才有机会发展经济和回归社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做好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出路;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如果做不好,农村的扶贫社会保障工作也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残疾人法制建设、残疾人宣传教育等都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残疾人危房改造则直接为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做出了贡献。

(三))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方式相通。

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工作的工作方式都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模式。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的自治组织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以人为本,落实社区为农民(残疾人)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开创性地做好残疾人工作

主动融入大局,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残疾人工作,在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中推动新农村建设。围绕“生产发展”来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围绕“生活宽裕”来提高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围绕“乡风文明”来弘扬扶残济困的文明新风,围绕“村容整洁”来改善残疾人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围绕“管理民主”来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实施千百万工程,即帮助百户残疾人完成危房改造,每年使千户残疾人脱贫致富,使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使所有残疾人分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达到小康水平。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大力发展残疾人专业化扶贫基地建设,带领残疾人发展生产,促进残疾人实现“生活宽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建设新农村,必须夯实物质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提高,没有农民生活的改善,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失去了经济基础,农民也会失去积极性。”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就要把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摆在第一位,引导他们发展生产,首先解决温饱问题,促进残疾人农户“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我们要继续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步伐。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实现由单纯“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将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程,在全市各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中开展“帮、包、带、扶”到户活动即“一帮一”、“众帮一”的社会助残活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残疾人农户建立专业化的残疾人扶贫基地。在继续抓好刘垓子镇残疾人韭菜种植扶贫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和开发戴湾残疾人养殖基地、尚店残疾人地毯编织基地、烟店残疾人轴承生产基地。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健康养殖业、特色农业、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时充分考虑农村残疾人的特性,发挥他们的潜能和智慧,每年使1000名残疾人脱贫致富,使他们与健全农民一同建设新农村,一道奔小康。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残疾人救助机制。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切实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利。

(二)围绕“村容整洁”的目标,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在未来三年内解决百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使其居者有其屋,帮助贫困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建设新农村。前两年,我们已经为全市125户残疾人危房户盖上了新房。新建住房6525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40万元,改造后的贫困残疾人住房建筑面积最小为50平方米;主体结构均为砖瓦水泥(白灰)结构;屋内铺砌地面、门窗完好,建筑内墙挂面,部分房屋外墙水泥挂面,均达到了或超过了当地一般农户的居住水平。今年我们将继续为25户残疾人改造危房,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大力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农村残疾人劳动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残疾人发展生产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助听、助视、助行、助智、助医”活动,实施一批重点康复项目,使农村9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使万名残疾人通过康复,劳动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依托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完善康复机构建设。逐步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面向农村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康复服务,在工作基础好、辐射能力强的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康复站;积极鼓励民营康复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以服务残疾人为本,完善康复服务内容,降低康复服务成本,确保康复服务质量。

(四)积极推进农村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村残疾人科学文化水平,培养“新农村”的新型农民。以实施扶残助学项目为契机,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资助农村贫困残疾学生力度。基本普及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农村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残疾儿童学前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高中生、中职生和大学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的资助力度,保证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每年组织1000人次的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

(五)丰富农村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扶残助残和谐乡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书画、摄影、文艺汇演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为残疾人参与社会,享受健康美好的精神生活创造条件。通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展现残疾人的精神风貌,营造和谐文明乡风。

(六)发展乡村残疾人组织,增强服务残疾人能力,提高农村“管理民主”水平。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加强乡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残疾人的自我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接轨,拓宽残疾人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维护残疾合法权益。

(七)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出路。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落实培训、职介、劳动力转移、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要加大农村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增量”,实施“消除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行动,确保每个残疾人农户至少有一名成员稳定就业,通过调整残疾人家庭从业结构,增加经济收入,实现就业脱贫。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程,残疾人事业则体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综合水准,是直接体现“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我们要把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融入新农村建设大局之中,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残疾人工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作出残联应有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注1 )(注5)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2](注2)《建设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者: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刊登在《学习时报》

[3](注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确认识“20字”目标》,作者: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半月谈网络版。

  • 创建者:聊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表日期: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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